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金融监管总局进一步规范贷款管理

发布时间:2024-04-27 22:09:30 来源: sp20240427

人民网北京2月4日电 (记者杜燕飞)为进一步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升信贷管理能力和金融服务质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等信贷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进行修订,形成了《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个人贷款管理办法》(以下统称“三个办法”),于近日发布,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对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提出了新的要求,‘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中的一些规定也表现出一定的局限性和滞后性,需要更新调整,以更加适应当前信贷业务的发展趋势。”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修订“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能够更好地适应商业银行信贷业务实际和发展趋势,督促商业银行进一步提高信贷管理的精细化和规范化水平,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记者梳理,本次修订合理拓宽固定资产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的用途及贷款对象范围,优化流动资金贷款测算要求,满足信贷市场实际需求;调整优化受托支付金额标准,适度延长受托支付时限要求,提升受托支付的灵活性;结合信贷办理线上需求,明确视频面谈、非现场调查等办理形式,适配新型融资场景;明确贷款期限要求,引导商业银行有效防范贷款期限错配风险,进一步优化贷款结构;进一步强化信贷风险管控,推动商业银行提升信贷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将《项目融资业务管理规定》作为专章纳入《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

多家分析机构表示,本次修订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商业银行信贷业务实际,为规范商业银行经营行为提供基本遵循。“三个办法”更贴合现阶段信贷实际,与银行业数字化转型的适配度更高,对银行经营管理的指导更加清晰,使银行信贷能够更加高效、更为精准地为实体经济提供切实支持。

“从正式公布的‘三个办法’内容看,此次修订充分吸收市场主体和金融机构的诉求,及时反映金融科技发展对信贷流程和业务场景的影响,从而使信贷管理制度办法更好地契合融资实际,更好地支持良性金融创新,促进数字金融加快发展,进而助力降低社会综合融资成本,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

值得一提的是,为填补关于贷款期限的制度空缺,并有效防范贷款期限错配产生的风险,进一步优化贷款结构,本次修订明确:固定资产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十年。确需办理期限超过十年贷款的,应由贷款人总行负责审批,或根据实际情况审慎授权相应层级负责审批;流动资金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对经营现金流回收周期较长的,最长不超过五年;个人消费贷款期限不得超过五年。个人经营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五年,对于贷款用途对应的经营现金流回收周期较长的,最长不超过十年。

工银国际首席经济学家程实表示,此次修订明确了固定资产、流动资金、个人经营贷款的期限要求,丰富了现行办法在防范期限错配风险方面的制度设计;对还款频率和时限作出了明确要求,对受托支付的金额与时限标准进行了优化,有助于中小银行的贷款风险管理。这些修订将督促银行业提升信贷管理水平,切实防范金融风险。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发布实施“三个办法”是完善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管理制度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进一步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升信贷管理能力,防范金融风险,提升金融服务质效。下一步将做好“三个办法”的实施工作,积极推动信贷业务健康有序发展。

(责编:申佳平、吕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