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治沙项目开发建设有序推进

发布时间:2024-06-04 18:54:39 来源: sp20240604

  5月29日,由中建八局承建的光伏治沙工程中绿电米东光伏项目成功并网。   项目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北部米东辖区内,处于准噶尔盆地古尔班通古特沙漠南侧边缘,光伏区占地面积约11.25万亩,项目全面建成后年发电量达60.9亿千瓦时,相当于300万户家庭一年的用电量。图为项目俯瞰图。   钟城堡摄(人民视觉)

  本报北京5月31日电  (记者廖睿灵)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日前印发《关于有序推进光伏治沙项目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推进荒漠化防治与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建设,促进光伏产业和防沙治沙融合发展,因地制宜、科学有序实施光伏治沙项目,支撑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建设。

  在保护好生态的前提下,将光伏开发与传统治沙相结合,开展光伏治沙项目建设,对于推进生态治理和实现“双碳”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知》提出,光伏治沙项目场址原则上应在满足光伏电站建设条件的基础上,优先利用未经治理的沙化土地。综合当地气象、水资源、地质、地形、地貌和植被特征等因素,合理确定场址范围和建设规模。

  光伏治沙项目设计方案应充分考虑当地防风固沙和光伏发电系统高质量运行的需要,根据场址开发条件,优化光伏电站总体布置方案、基础形式和电缆敷设方式。同时,按照“以水定绿”的原则,在光伏电站场区范围内及其周边需要治理的区域,因害设防、因地制宜,工程、生物措施相结合,科学制定防沙治沙方案或草原修复方案。光伏方阵用地原则上不改变地表形态,但对于无植被覆盖和无土壤结皮的区域,确需平场的,要开展生态影响和修复方案评估。在水资源条件允许的地区,优先选择抗寒、抗旱、耐盐碱的灌木、草种,合理确定林草植被初植密度,适度发展林沙产业、草产业和循环经济。

  《通知》明确,光伏治沙电站建设总体上应按照电站与防沙治沙措施“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运”的原则统筹组织,防沙治沙或草原修复项目开工时间应不晚于光伏电站项目开工时间,光伏电站项目竣工验收前,应完成生态修复项目建设。

  运维管理方面,光伏治沙电站运行阶段要制定有效的防沙治沙设施管理方案,建立定期巡检机制,巩固和提升防沙治沙效果。建立废物回收利用机制,对于使用过程中出现破损或者达到使用寿命年限的光伏组件等要及时回收,高效处置再利用,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光伏治沙项目应做好生产生活用水及其他水资源的循环利用,保障必要的生态用水,持续巩固防沙治沙成果。在水资源承载能力允许的情况下,鼓励光伏治沙电站项目与生态经济、景观旅游等产业相结合,同步做好相关配套产业规划和实施方案。

(责编:袁勃、赵欣悦)